职业经理人任职资质共分四个等级,分别为初级职业经理人、中级职业经理人、高级职业经理人和特级职业经理人。申报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,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,同时符合下列相应等级的申报条件。
一、初级职业经理人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:
1.具有中专学历(或同等学力),从事企业管理工作满三年以上,经本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学时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。
2.具有大专学历(或同等学力),从事企业管理工作满两年以上,经本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学时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。
3.具有本科学历(或同等学力),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验,经本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学时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。
4.取得江苏省工商管理职业资格培训(普及班)证书。
二、中级职业经理人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:
1.具有大专学历(或同等学力),在企业担任部门经理、副经理三年以上,经本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学时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。
2.具有本科学历(或同等学力),在企业担任部门经理、副经理两年以上,经本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学时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。
3.具有硕士学位(或同等学力),在企业担任部门经理、副经理一年以上,经本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学时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。
4.具有博士学位,在企业担任部门经理、副经理,经本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学时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。
5.取得初级职业经理人任职资质证书,在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企业担任部门经理、副经理三年以上,经本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学时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。
6.具有经济类中级职称,在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企业担任部门经理、副经理三年以上,经本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学时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。
7.取得江苏省工商管理职业资格培训(高级班)证书,在企业担任部门经理、副经理。
三、高级职业经理人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:
1.具有本科学历(或同等学力),在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企业担任总经理、副总经理四年以上,经本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学时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。
2.具有硕士学位(或同等学力),在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企业担任总经理、副总经理三年以上,经本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学时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。
3.具有博士学位,在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企业担任总经理、副总经理两年以上,经本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学时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。
4.具有经济类高级职称,在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企业担任总经理、副总经理五年以上,经本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学时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。
5.取得中级职业经理人任职资质证书,在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企业担任总经理、副总经理五年以上,经本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学时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。
四、特级职业经理人
申报条件另行发文。
五、具有“工商管理”、“企业管理”、“经济管理”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者申报初级职业经理人任职资格,具有上述三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者申报中级、高级职业经理人任职资质,可免参加相应等级的培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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